23日,从市社保局获悉,2013年度长春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开始年检,全市各参保单位即日起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办理年检,4月30日前办理完毕。
按规定,凡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均应参加本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据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单位需在年检前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www.ccshx.oqg.cn,按要求注册后下载打印本单位《2013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表》和《参保单位申报参保人数缴费工资审核表》,按要求填写,经职工本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到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进行年检审核。
年检中,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将重点核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是否准确;是否为全部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按单位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申报社会保险费;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若存在漏报职工人数漏缴基数,需在年检期间办理补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整改的,将被列为年度监督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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