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正常增加符合客观规律
据调研,2006年以来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作调整,“物价年年涨、工资不增长”,导致基层公务员队伍出现招录难、留人难,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建议定期对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形成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新京报》10月31日报道)
笔者认为,毫无疑问,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这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是相统一的。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但这与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并不矛盾,公务员同时也是一种职业,从事这个职业的人也需要正常生活,那么这些人的工资随着经济社会水平的发展而正常增加,是合乎客观规律的。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但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公务员工资水平尚未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同步增长。2006年以来,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作调整,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此外,调研组还发现,公务员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占公务员收入比重仅为1/3左右,津补贴占比过大,而津补贴标准取决于地方财政状况。
笔者认为,公务员工作正常增长既有法律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因此有必要予以落实。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尽快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从而形成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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