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赣州市南康区
社保局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要求和《赣州市南康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促进监督检查部门履行职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该局重点对社保民生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查反映该局单位法人对民生资金收支管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使用民生资金的情况。民生资金的平稳与该局平时加强基金管理,构筑社保基金安全网密不可分。
一是规范内部管理。为确保基金财务制度。该局制定了《
社会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财务制度。该局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财经纪律,做好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分析运行和财务监管工作,做到基金数据精确,内容完整,真实反映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三是确保征收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严格按程序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是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不能用于平衡局财务收支,严把
养老金领取生存资格认证,防范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损害基金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是综合业务科根据单位申报情况,及时做好基金收缴和发放业务台账。各项待遇支付和转出基金票据都必须经分管基金的领导签字后,方可送达银行。
六是基金财务科在收到银行回单后及时登记入账,并与综合业务科核对各单位实收实付台账,做到基金台账,基金收入、记账“三统一”。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社保局 温圣巍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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