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朋友圈里一条《医保卡原来可以这样用,别再花冤枉钱了》的帖子,被网友广为转载。在门诊自费后,超出固定的数额能报销?每年必须要去社区医院“报到”吗?19日,记者就网上所传“正确使用医保卡”一事,采访了成都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据介绍,成都市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并没有上述报销政策,网络传言不可信。
住院只需支付三分之一费用?不一定
网传:“如果生大病住院治疗,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安心治疗了,卡里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费用。”
成都市医保局回应:成都市职工住院报销的依据是2008年11月3日成都市政府颁布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法》对报销比例有明确的规定。据了解,支付的费用与就诊医院的等级、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自付比例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可多可少,不一定是所有费用的三分之一,这种说法不准确。
门诊费用超1200元报60%?不准确
网传:“如果看门诊呢?那就要用卡内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倘若卡内余额全部用完怎么办?自掏腰包呗。可是当我们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60%。”
成都市医保局回应:医保卡个人账户上的钱支付范围,《办法》里也有明确规定。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或有利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等发生的费用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门诊看病,个人可自愿选择刷卡或是花现金。若成都市参保的城镇职工若患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或重特大疾病的,按规定程序申报后,门诊费用可纳入报销,普通门诊不能报销。
看病必须先去社区医院?没必要
网传:“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的,对不起,一分钱的报销也没有,全部自费!每年只要去社区医院转一次即可,所以请大家在每年的元月份去转一下。”
成都市医保局回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只要是患者需要到成都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可以拿着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到医院看病,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病情、以及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医疗机构。不需要看病先去社区卫生中心去转一圈。
(本报记者 刘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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