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参保人愿意套取现金使用的心理,通过医院蹲点、网络、街头广告、短信等不法手段散播信息,套现谋取不当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局去年4月专门成立医疗保险监督处,与公安联手,加大监管,首批5名利用医保套现犯罪嫌疑人被判刑。
使用医保卡是如何套现的?记者在网上搜索“深圳医保卡套现”,有数十万个相关内容,办理业务的联系电话、办理流程非常详尽。记者致电其中一个联系方式:“你可以帮办医保卡套现吗?”对方答:“对。”“要怎么办呢?”“到医院办理,50%比例兑换。”“什么叫50%兑换?”“就是从你的卡里刷掉1000元,返还给你500元现金。”“你要赚500元吗?”“你只能拿到500元,我没有那么好赚,现在这个时候不好弄。”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医保卡违规套现的常见形式是违规开药后变卖,利用深圳综合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的权益来套利。他说:“综合医保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规定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和诊疗项目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个人账户用完以后,其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目前约2700元)以上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统筹基金给他支付70%,也就是说超过部分个人只需要自费30%的费用。部分的参保人滥用了这个权利,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一个谋取利益的途径和手段,损害了广大参保人的利益。”
“参保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医保基金和个人账户认识有误区。”黄险峰说,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深圳大部分参保人年轻、少疾病,个人账户积累较多。部分人认为个人账户是个人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这种认识加上套现诱惑,特别是套现的渠道多而且方便,让有些参保人只看眼前利益,宁愿自己损失资金主动参与套现,甚至没有认识到这种套现基金的行为是犯罪。
为规范参保人门诊就医行为,社保部门以严惩欺诈骗保为重点,加强监管,尤其加强了对参保人门诊费用过了自付段后动用到统筹基金的部分的监控。对年度门诊费用数额巨大的群体进行重点调查约谈,涉嫌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个别参保人已退款或申请退款。“其中对5名构成刑事犯罪的,目前法院已经判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这是深圳市首批对医疗保险的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社保部门下一步将在现有系统上新增“综合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监控”,“离残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监控”,“普通门诊消费明细监控”等监督功能,对重点人群进行重点监管。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的监管,依据协议书,社保部门对协议医生实施年度总分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视情形扣分,年度累计扣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以暂停协议资格,暂停资格期间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发生的费用,社保部门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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