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站11月15日讯(分站记者 曾小颖)11月14日,记者从常德市工伤保险处获悉,自12月1日起,常德市属改制企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将执行新的管理办法。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治疗将从原来的医院直接开药变为定点医院首诊、治疗方案审核后执行。常德市工伤保险处主任毛泽陆表示,新的管理办法和分类治疗方案出台前已经过各部门和专家的反复修改,将更好地维护这些工伤职工的权益。
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门诊治疗的,需要选择一家施工上门诊协议医疗机构为首诊医院,并验核身份证原件、采集指模,并将身份信息联网上报市工伤保险处。治疗时,医院依照批准的方案治疗,并将治疗费用挂账。异地治疗的职工也可选择当地工伤保险或医疗保险机构首诊和治疗。
而在此前,常德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门诊医疗实行的“双限”管理,即限量、限额。毛泽陆称,旧的政策一方面难以保证所有工伤职工的治疗需求;另一方面限额管理下病情轻重一个标准,容易造成顶着额度开药,“有病没病开满再说”,浪费有限的工伤医疗基金。
这一方案涉及到常德市属改制企业退休工伤人员、置换身份工伤人员、按常政发[2004]38号文件规定改发伤残抚恤金人员,以及原广福桥煤矿已纳入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大约9500人。相关链接:
常德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常德市第一中医院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石门县人民医院
石门县中医医院
石门县广福煤矿医院
石门县黄厂医院
桃源县桃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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