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长春市暂住人口都要填写信息登记表。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登记,证明居住史
新生儿要参加医保首先要做参保登记。新生儿的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寸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由经办人员签名盖章后,把参保登记表送到市医保中心居民科制作社会保障卡,缴纳医保费。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需要以下资料:要带上户口本(首页和小孩户口页的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和一张蓝底或者红底的新生儿一寸照片(有些地方需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即可。从参保手续办理到拿到新生儿医保卡,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一般来说,只要是出生12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可随时办理参保手续。每年交纳的医保费用是50元。新生儿在出生一年内,随时都可以办理,但地税是每月6-25日受理社保。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社保卡,可以报销从出生时到现在的费用。若三个月以后办理社保卡,就只能报销从办卡起时的医疗费用。不过现在带户口本可以直接去居委会拿表格办理,只要居委会能查到你宝宝的户口信息就可以直接办理,不用再去地税。然后拿委托号去银行办理代扣手续。再去劳动力大厦办理社保卡,要带上户口本、你的身分证。
长春市医保在可以在吉林省范围内使用,省外就不可以用了。医保卡在外地不能用,本省异地医保卡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
办理条件:
1、参加长春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满12个月并符合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5:30
办理地点:中日联合医院体检中心和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1、本人医保卡,2、身份证,3、3张同版小二寸照片
办理程序:
1、到定点医院挂慢性病鉴定号
2、填写慢性病门诊治疗就医申请表
3、开具所申请疾病检查单及提交所申请疾病一年以内住院病历
4、进行相应检查并提交所有检查结果
5、专家审核
6、审批至定点医疗机构
异地急诊就医流程及报销手续:
如在异地因突发急病住院,病种符合急诊条件的医疗费用可在年度待遇支付截止日期前申请兑现。
核报手续如下:
1、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住院票据;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其背面写上急诊经过,并按代办人指纹,指纹要求清晰完整,指纹可以窗口采集);
3、患者或代办人的吉林银行储蓄卡或活期存折。
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符合急诊条件的病情有:急性脑出血、急性左心衰、急性心肌梗塞、心脏骤停、高血压危象、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急腹症、癫痫持续状态、昏迷、休克、开放性外伤及骨折等抢救以及危急生命的急救住院。
二、转外就医审批:
参加长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省外就医的,经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合格,可办理异地转诊。
办理流程:患者到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外转条件的,医生开具转诊转院医保患者病情摘要单后,到医院医保科打印转诊转院申请表办理转诊审批,审批生效后可携转诊转院申请表直接到异地医院进行就诊。转诊有效期至参保年度内,但转诊治疗应符合转诊时确定的病情或诊断,且当次有效。
长春市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 2.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 3.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4.一汽总医院 5.吉林省人民医院 6.长春市中心医院 7.吉林省肿瘤医院 8.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9.吉大口腔医院 10.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11.长春市第六医院 12.长春市儿童医院
三、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审批申请手续:
1.社会保障卡(二代医保卡)
2.异地居住证明(异地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需盖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之前办理过的《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首次办理人员不需提供)。
温馨提示:可在社会保险网站查询并了解外地居住地开通即时结算的医院。
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四、长期驻外单位异地结算审批手续:
1.社会保障卡(二代医保卡)
2.异地居住证明(异地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需盖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外派证明(写清外派地点,因由,起止时间等,盖单位公章)
4.相关证明材料
(1)驻外分支机构的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驻外分支机构的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的单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等辅助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可在社会保险网站()查询并了解外地居住地开通即时结算的医院。
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五、大中小学生寒暑假在户籍所在地医院住院费用核报手续:
携(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2)医保卡;(3)住院票据;(4)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6)在医保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学生报销情况调查表》,按要求填写和盖章;(7)如果由户籍所在地医院转诊到上级医院,需由户籍所在地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8)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9)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吉林银行卡或折。
待遇同长春市。
如果户口由于上学迁至长春,需额外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户口迁至长春证明(盖章),无法提供的,拿长春集体户口复印件。
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六、参保学生实习期间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手续:
携(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医保卡;(3)住院票据;(4)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6)在医保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学生报销情况调查表》,按要求填写和盖章;(7)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8)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吉林银行卡或折。
待遇同长春市。
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另外,居民在外地就医的报销比例:
1、通过审批的异地急诊和转外就医,按长春市待遇;
2、通过审批的居民退休异地就医,其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参保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
3、2017年11月1日之后(以入院日期为准)在异地发生的费用,未审核通过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20%。
职工和灵活在外地就医的报销比例:
1、通过审批的异地急诊、转外就医和退休异地就医,按长春市待遇;
2、2017年11月1日之后(以入院日期为准)在异地发生的费用,未审核通过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20%。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最直接的个人社保缴费查询方法是,带上相关个人证件,去当地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打印;
3、或是在社保网站上凭个人帐户及密码查询。
办理参保时,需带户口簿(或居住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或各市县区制定的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
学生办理参保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所在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登记,经学校汇总后统一录入电脑信息系统。
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三无”对象、孤儿等特殊人群由各县(区)民政、残联统一导入参保登记系统。
新生儿出生后由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录入信息系统,未在定点机构生育的新生儿,参保方式同城乡居民。
待遇审批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参保居民结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后,属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城乡居民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可随时到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门诊慢性病申请。提交医院的诊断证明、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等,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向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申报后,由定点医院医保办按病种分类后,统一办理审批。
经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患者,或本地无条件检查或治疗的危重病人,经转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或医务部门审批,医疗费用在异地就医医院直接结算。
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的,可由参保居民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院票据、费用汇总清单、诊断证明的原件,门诊急诊病历、医院住院病历、特殊检查报告、吉林银行银行卡;已办理转院转诊手续的还需提供《转院转诊审批表》。前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后,将报销款项划拨到参保居民个人账户。
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先办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才能办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报销一般是60%。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吉林大学第1临床医院。还有解放军208医院。这些都是可以的。
办理条件:
1、参加长春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满12个月并符合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5:30
办理地点:中日联合医院体检中心和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1、本人医保卡
2、身份证
3、3张同版小二寸照片
办理程序:
1、到定点医院挂慢性病鉴定号
2、填写慢性病门诊治疗就医申请表
3、开具所申请疾病检查单及提交所申请疾病一年以内住院病历
4、进行相应检查并提交所有检查结果
5、专家审核
6、审批至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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