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止于真相。今天我们再来粉碎两个关于社保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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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 辟谣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即使社保缴满了15年,只要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依法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当然,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选择缴费满15年后就不再继续缴纳社保费的,但是,退休以后养老待遇会受相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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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 辟谣
失业期间断缴的养老保险不可以补缴!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规定,失业期间,已断缴部分不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为个人办理补缴手续。
养老金发放遵循多缴多得原则,若累计缴费年限减少,则发放待遇也会相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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