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诈骗首案三人获刑
借电脑建库之机 为8人补办断档养老保险 其中两人退休后多领近4000元———
本报讯 某单位的法人代表王萍(化名)等3人,利用虚假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文件,为多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账户补填业务,使得其中两人顺利地多领了养老金。
记者上午获悉,这起本市社保诈骗第一案已由法院作出判决,王萍等3人分别被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13个月至1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北京的养老保险缴费从1996年开始由人工填写改为电脑建库,之前手工填写的内容补登录入电脑,所有的缴费情况只能依据养老保险手册上的记载。
北京恒金豪经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萍、员工刘红(化名)及王萍的朋友高某3人便钻了这个空子,在西城区社保中心开立账户后,干起了补办断档养老保险的生意。
2006年10月和2007年3月,王萍等3人使用伪造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文件,到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于某、律某办理了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填业务。使得于某、律某在办理退休手续后,顺利地多领取了养老保险金近4000元。
实际上,于某和律某两人在1992年至1997年期间做临时工,没有单位为两人上过养老保险。
此外,王萍等3人还利用虚假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文件,为戴某和孙某办理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填业务,并分别收取了2万元和3万元。但由于戴某和孙某二人均未达到退休年龄,故未能领取到养老保险金。
据西城社保中心统计,恒金豪公司共为8人办理了账户补填业务。
法院判决
王萍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鉴于3人部分诈骗行为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处罚。
此外,3名被告人的家属能主动退赔赃款,视为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北青网 - 法制晚报:李奎 (08/10/0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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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诈骗第一案开庭: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日期:2008-06-23
今天上午,北京社保诈骗第一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北京恒金豪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等3名女子被指控使用内容虚假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文件,为多人办理1992年至1997年断档的养老保险账户补填业务,致使其中两人从国家多领养老金,另两人被骗数万元。
据记者了解,北京从1992年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当时每个月的缴费情况都是人工填写在红色的养老保险手册上。1997年之后,社保开始用电脑建库,将原来手工填写的内容补登录入电脑。因此在1992年至1997年这段时间的缴费情况只能依据养老保险手册的记载。而王莉等人正是钻了这个空子,用伪造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部门补填保险缴费记录。
公诉人指控称,王莉伙同张秋芬、陈静分别在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使用内容虚假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文件,为于某、律某办理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填业务,而两人根本就没有在上述时间交过保费。凭借着这5年的缴费记录,于某和律某办理退休手续后,分别多领了3000余元和800余元养老金。
“我认罪。”对于指控,王莉低着头承认。54岁的王莉在开办北京恒金豪经贸有限公司前,是个退休工人。2006年11月,王莉开办公司,和职员张秋芬、朋友陈静一起干起了补办断档养老保险的生意。由于断档保险个人不能补缴,会影响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因此有些人被介绍到王莉的公司。
王莉说,她先后为8个人补办保险,每个人根据情况不同,收取几万元的费用。而这些钱其实也没有给社保部门补缴保险。“我把钱给陈静,她去买来养老保险手册。”这些根本没有缴纳过1992年至1997年保险金的人就都有了一个完整记录了每个月缴费情况的红色保险手册。
“这个手册的内容是虚假的?”公诉人问。“对,手册是陈静提供的。当初我并不知道是假的,现在知道了。”王莉说,每办一个人,她得到一两千元手续费,总共挣了一万四五千元。对于自己的公司没有相关业务,也是用伪造的材料为人补缴断档保险的行为,王莉认为自己只为帮人忙,没有意识到是违法的。
王莉公司频繁为他人补填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引起了西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注意。被抓时,王莉等人已经收了钱正准备用相同的手段为两名事主办理断档保险,因为被抓,王莉等人没能补填保险记录,公诉机关认为他们诈骗两名事主共计5万元。
对于指控,补办断档保险的经手人张秋芬和提供虚假保险手册的陈静都表示认罪。检方认为,王莉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了单位和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被告人为化名)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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