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审计署结果:
2007年3月9日国家审计公布,对全国范围(除上海、西藏外)的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及社保基金三项审计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308亿。其中,45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违规资金高达200亿元以上。
与社保基金相比,公积金基金受关注程度较小,然而从本次审计结果来看,前者查出违规资金71亿元,而后者查出的违规资金则在2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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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南都市报》特约评论员滕朝阳的文章:
公积金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事实上正在成为一个更大的“黑洞”,而这个巨大“黑洞”的存在,尚未引起人们应有的重视和警惕。以已有的审查结果做参照,人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公积金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不止45个城市,所涉金额也应不止200亿元。
但公积金存在的客观问题不仅仅限于违规操作。据报道,去年北京市公积金贷出比例仅为64.2%,较往年的80%少一成左右,公积金闲置额高达205.25亿元。如果做一个大规模调查,则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闲置额相信一定会大得惊人。
一面是公积金被大规模违规使用,一面是公积金以更大规模沉淀,两方面问题都表征着公积金效益的低下与风险,都暴露出公积金管理的不善与低能。前者是现象,后者是根源。既然海量的公积金沦为无效益(闲置)甚至有风险(违规使用),则一个很紧迫的现实问题就是:公积金管理究竟向何处去?
在我看来,至少有两种思路,也即有两种出路。
一种是沿袭既有思维和路径,查症结、找源头、订措施、堵漏洞,确保公积金不被违规使用,即在加强管理上下工夫。这样做虽不能说没有效果,但以眼下公积金以及其他资金在管理上的脆弱表现来看,以地方政府对资金管理部门所具的左右力来看,决非短期内能奏效,公积金在强化管理的实践中却不断刷新违规资金纪录的结果也不是没有可能出现。加强管理无疑会增加成本,且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积金的违规使用问题,却可能在公积金闲置问题上难有作为。
另一种是跳出现有管理框架,实现公积金的“自我管理”。说到底,公积金是一种私有财产,公民有权自由处置。现在以一种并非出自本人意愿的归集方式和委托方式,由一些与所有者利益毫不相干的人去管理使用,实践已证明的确使人很不放心。而公积金交由所有者本人支配,无论是去投资还是用于糊口,无论是增值还是贬值,皆系个人选择,结果均与政府无关。再者,让公积金处置权回归所有者本人,还可省去可观的管理成本。
也许还有第三种思路和出路。但无论如何,公积金管理已开始积累巨大风险的现实表明,相关改革向何处去宜在充分权衡利弊的前提下早作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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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都市报》作者:滕朝阳,转引自新浪网《滕朝阳:住房公积金管理改革刻不容缓》。本站摘编时题由部分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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