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终审 管理中心原主任获死刑
1月1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二审宣判:李树彪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5年8月24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李树彪犯贪污、挪用公款、赌博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李树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立案受理,并于2008年11月12日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公开开庭审理。
对被告人李树彪的死刑判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一亿多公款为何被轻易贪污挪用
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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