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和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的部署要求,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部门印发《云南省推进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2023—2024年,通过优化创业环境、落实扶持政策、提升创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实现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12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1万人、新增返乡入乡创业人数不少于5万人、退役军人新创业不少于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具体举措方面,包括九项计划: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实施“创业氛围营造”计划,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
其中,在创业政策扶持方面,《方案》提出,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借款人,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年的展期。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贷款投放,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此外,在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方面,拓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项目,计划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方案》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调度汇总实施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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