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才引才留才,住房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昨天,记者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了新变化,购买自住商品房可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
哪些人才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呢?据介绍,主要包括经认定的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新引进担任我市学校、医院主要负责人(非项目合作模式)的地市级以上名校长、三级医院优秀院长,新引进担任我市高校二级学院院长的国内外高校院所知名专家;新引进符合社会事业领域紧缺目录的高层次人才。
不少市民关心,和之前的政策相比,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有哪些变化?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吴卫苗介绍,购房提取限定、贷款最高限额等方面优惠力度更大了。其中,高层次人才购买市内的自住商品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首付。
同时,特优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新引进担任我市学校、医院主要负责人(非项目合作模式)的地市级以上名校长、三级医院优秀院长,新引进担任我市高校二级学院院长的国内外高校院所知名专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使用房票补贴支付购房款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购房款不含车库(位)。
此外,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建立人才服务专窗、设立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服务,方便他们了解政策、办理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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