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微娴)4月19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部门获悉,为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今年6月,全省要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新政,将总结推广此前郑州、开封等地门诊统筹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全面建立门诊统筹制度,提高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实现医保对住院医疗费用、重特大疾并门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的全链条保障,增强普惠性。
按照计划,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要明确门诊统筹基金分配。前期将受限通过全省门诊统筹运行情况摸底调查,摸清各地门诊统筹基金运行现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我省门诊统筹基金分配比例,建立稳定的门诊统筹基金分配机制,将门诊统筹和家庭账户(个人账户)总的基金分配比例控制在个人缴费的50%左右,减少家庭账户(个人账户)分配额度,逐步取消家庭账户(个人账户)。
新政将明确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加强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政策和基层医疗机构低费用段住院报销政策的衔接,引导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充分利用门诊医疗服务。我省将开展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明确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保障符合规定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的支付。做好门诊统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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