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讯 自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清算工作开展以来,高台县人社局紧紧围绕市人社局“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经办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准确清算准备期内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规范有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内有关预算管理和基金财务处理工作”的要求,以改革后准备期内(即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用征缴为重点,针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政全额单位中的自收自支人员,以缴费基数核定、缴费年限认定、补缴差额清算为抓手,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清缴工作。
我县经办机构一是将文件精神和征缴通知统一传达给征缴单位和部门,与各单位积极沟通协调推动清缴工作的开展。二是通知各单位按月申报、缴纳养老金:经办系统结算期之前的,携带我中心出具的征缴汇总表,到我处统一开具缴费专用票据,进账社保基金专户;结算期之后的,依据单位、银行和地税签订的三方协议,养老保险经由地税征收,上解国库。三是对补缴改革前年度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在欠费的单位和个人也一并完成了清算和补收。四是向各单位发布催缴通知,补收各单位养老保险欠费,以便尽早完成养老保险准备期内清缴工作。
至2018年年底,已全面完成清缴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暂计17个,个人共计145人,征缴的养老保险费用共计5270万元。;尚未完成清缴的单位6个,欠费共计2797万元。清缴工作正在收尾中。
(高台县人社局 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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