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的社保负担减轻了。
近日,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下调广东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阶段性下调广东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执行期限为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据悉,根据各地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等情况,在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广东省分三类地区实施阶段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在《通知》执行期内,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再降低约30%,平均费率预计为0 .23%左右,降低参保企业缴费成本约24亿元;各参保单位不需另行申请,由税务部门直接在申报系统下调具体缴费费率,执行期届满后将恢复按现行费率政策实施;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不会受阶段下调费率的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待遇标准。
另悉,广州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从8%下调到6.5%,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费率从10%下调到8 .5%。下调的1 .5个百分点,每年可为广州企业、参保人减负69 .98亿元。日前,广州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为企业、参保人减轻医保缴费负担,该方案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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