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人社部印发 《支持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就 《实施意见》 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编制过程、 主要内容、 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 请您介绍一下制定 《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4月13日, 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对新时代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逐步探索、 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中央印发了《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对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作出重大部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文件任务要求, 我们会同部内有关单位、 海南省人社厅共同研究起草了 《关于支持海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施意见》。阐明了支持海南人社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应该说,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制定 《实施意见》, 是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 也是推动海南人社事业全面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
问: 能否简要介绍一下 《实施意见》的编制起草过程?
答: 人社部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党组书记、 部长张纪南多次召开专题会听取汇报, 副部长汤涛带队对海南开展了专题调研。 我们积极与国家 《指导意见》 对标对表, 逐项研究提出了一批细化落实的政策措施。 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与海南省人社厅进行对接, 并组织深入研讨。 主要坚持了以下原则: 一是从全局高度出发, 做好顶层设计, 坚持先谋后动、 规划引领, 能给尽给、 能放尽放, 倾力支持海南改革发展, 推动中央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立足海南实际, 充分发挥海南积极性, 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三是坚持突出重点、 统筹兼顾, 既要补齐短板, 又要创新经验, 做到远近结合,循序渐进。
问: 请问 《实施意见》 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答: 《实施意见》 包括3个方面8个部分25条, 分别是总体要求、 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1部分是总体要求, 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加大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支持力度, 为推进中国 (海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 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人才优先、 坚持统筹协调四条基本原则。
第2至7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工作、人事薪酬、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就业创业方面,分别是指导海南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海南在职业培训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指导和支持海南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社会保障方面,分别是支持海南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才工作方面,分别是支持海南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指导和支持海南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海南实施急需紧缺专业(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指导海南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人事薪酬方面,分别是指导海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海南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劳动关系方面,为指导海南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公共服务方面,分别是支持海南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支持海南社会保障卡 “一卡通”建设,支持海南推进人社领域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支持海南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8部分是组织实施,包括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办落实。
《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海南人社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阐述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工作、人事薪酬、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提出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办落实等保障措施。
问:请问 《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答: 《实施意见》共提出50多条政策要点。总体看, 《实施意见》中政策创新多,干货硬货多,含金量高,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都很强。其中包括:
多项政策创新支持。如,允许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海南省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海南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创新“候鸟型”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指导海南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打破地域限制,对在中央单位或其他省 (区、市)获得的职称予以认可,吸引人才向海南流动;指导海南省制定发布事业单位招聘和管理外籍人员的政策措施等。
十多项重大项目平台支持。包括,六基地即海南创业孵化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创新创业基地、中国 (海南)技能人才综合发展基地、 “一带一路”青年创新创业合作示范基地,三园区即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园,一市场即中国海南旅游人才市场,一中心即中国 (海南)康复中心,一会即中国 (海南)人才交流会,一站即“候鸟”人才工作站等。
多项项目资金支持。包括,对海南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支持;支持海南实施失业保险稳岗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研究解决海南农垦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在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 “三支一扶”计划中增加海南名额等。
一些先行先试举措。包括,指导海南制定社会保障卡 “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支持海南先行启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在海南开展电子社保卡试点等。
另外,还有一些工作指导和支持措施。
问: 请问 《实施意见》 印发后,有哪些贯彻落实的部署和安排?
答:作为 《实施意见》的配套举措,11月9日张纪南部长与沈晓明省长在北京共同签署了部省合作协议。《实施意见》发布实施后,部省双方将加强配合,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定期通报和交流情况,共同推进 《实施意见》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部省人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不定期开展专项调研,部省进行交流沟通和工作对接,就重点事项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协调。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部属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意见》明确的任务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帮助海南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抓好督办落实。部属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细化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政策举措,明确各项任务的实施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组织开展督查评估,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本报记者 任社宣)
“为推进海南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人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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