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明珠网讯(记者 韩铭 通讯员 耿晨)记者从南通市人社部门获悉,市区城乡居民开始办理201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请具有市区户籍且不在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在12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办理。
9类人员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南通市财政再次对参保居民提高补助力度,2019年度市区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00元,财政补助800元。18周岁及以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其它非职工居民,个人缴纳750元,财政补助550元。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0元,财政补助1000元。
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及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2级重残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当地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9类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1类人员可社保卡代扣居民医保费
市人社部门为方便按年度正常标准续缴费的参保居民,从今年起这类人员可通过本人的社保卡代扣居民医保费。
按年度正常标准续缴的居民如需社保卡代扣医保费,可先携带户口本和合作银行为江苏银行的本人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站申请办理代扣手续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江苏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开通银行卡功能,并向社保卡银行帐户中存入足够资金,资金余额要不低于每年公布的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确保银行在12月15日前扣款成功。
4个影响到待遇的时间节点要注意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居民医保缴费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未在规定的登记、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参保以后中断缴费的居民,首次参保或续保后,一旦逾期不缴或未足额缴费,要在6个月的待遇过渡期后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各项待遇。
同时,市人社部门提醒居民朋友一定要注意影响到待遇享受的关键时间节点。一是新出生的婴儿要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跨年度的应补缴上年度医保费。二是户籍关系新迁入市区的居民要在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三是原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后,要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四是户籍未迁出市本级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要在毕业后3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南通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开始办理 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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