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讯 近年来,江苏省沭阳县人社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化基层调解仲裁组织机构建设,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庭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中的作用。沭阳县仲裁院先后在十字街道、贤官镇建设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庭。基层巡回仲裁庭的建设,不仅可以将矛盾化解在本区域,为县仲裁院的工作减负,节省劳动者维权成本,同时开拓了劳动者维权的渠道,大大缩短了维权过程的时间。
沭阳县仲裁院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建设延伸到乡镇,在十字街道成功创建了首个街道巡回仲裁庭,十字仲裁庭的建设严格按照省、市仲裁庭建设的的标准严格执行,仲裁庭内设有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申请人、被申请人、代理人及证人等席位,另有可容纳20人的旁听席,墙上悬挂庄严肃穆的庭徽,庭内配备了庭审专用桌椅、电脑、多媒体投影设备、电子证据展示设备、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设有巡回仲裁庭、调解室、档案室、立案、咨询服务等办公场所,安装江苏省仲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沭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网运行。
自巡回仲裁庭成立以来,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7件,其中立案处理34件,成功调解63件,成功调解率达65%,裁决案件按期结案率100%,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职工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其中,工伤、工资,矛盾尤为突出。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县每年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约1400余起。根据乡镇企业分散、职工分散,劳动争议点线面广的特点,建立巡回仲裁庭是必然要求,巡回制度的落实使劳动争议案件在基层得到了及时处理,成本最小,效果最好。
(沭仁轩)
“入基层建设巡回仲裁庭 家门口维护劳动者权益——江苏沭阳县巡回仲裁庭为民拓宽维权渠道”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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