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西安观众反应说,她前几天在医院准备进行化疗时,突然被告知一直使用的抗癌靶向药,不能在医院继续报销,如果继续使用就必须自费。医保范围内的药物在医院里却不能报销,这到底是什么原因?来看记者的调查。
9月14日,记者在西安市第四医院见到了齐女士,她说,今年四月份她查出患有乳腺癌,至今她已经做了八次化疗,在化疗中需要使用一种靶向药注射用曲妥珠单抗也称赫赛汀,这种药原来是2.3万元一支,属于自费,今年国家将这种药大幅降价了,还纳入了医保范围,西安市目前是7600元一支,个人负担2800元,剩余费用可以报销,之前也一直都可以在医院报销。
西安市民齐女士:“但是因为这一次我来医院治疗的时候,医院的医生告诉我说医保改革之后,我的赫赛汀他们医院不在报销了,现在就是两种途径,一种是我自费花7600元一支去买这个药,还有一种我去别的医院就诊。”
齐女士说,对于医生告知她西安市第四医院没有被纳入赫赛汀定点医院,不能在医院报销的情况,需要转院或自费的情况,她表示不能理解。
西安市民齐女士:“我一直都在四院治疗,如果换一家医院治疗,他的治疗效果和医生对我的病情掌握程度会有影响。再一个如果说让我自己自费全额掏这个7600元一支的费用,到明年8月份我还要购买14支赫赛汀,金额大约在10万块钱。”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之前一直都可以在西安市第四医院报销的赫赛汀,如今却不能呢?西安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说,6月份西安市人社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对包括对赫赛汀等特药都有明确的规定。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杨航莉:“我们实行三指定的管理,指定医院、指定责任医师、指定药店,这个是为了参保职工用药结算可以更加的规范管理。”
工作人员说,在通知下发之前,如果使用赫赛汀等特药,大部分都是参保人前期垫付费用,然后再到各级社保中心报销,也有个别在医院进行将结算的。但是现在就需要到指定医院或药店才可以,西安市目前可以报销赫赛汀的医院有五家,包括省人民医院、唐都医院、西京医院、交大一附院、交大二附院以及西安市中心医院,对于个别患者已经在非指定医院就诊的,也不方便转院的,可以继续治疗,在出院以后拿着相关资料可以到医保中心报销。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杨航莉:“对于指定医院我们实行的是动态管理,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患者需求的增加,我们会逐步扩大这个指定医院的范围和指定医生的范围。”
“特效药医院无法报销? 西安社保中心:可自行到社保中心报销”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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