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6日电(记者 杜燕)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6日透露,目前,北京市参保职工由2001年的210万人逐步增至1593万人,379万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近2000万医保人员已经全部实现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设立医事服务费为参保民众减负6.76亿元
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精准施策,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不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减少群众“跑腿”“垫资”,推进分级诊疗,构筑社会保障安全网,既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待遇,又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就医。
2017年4月,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取消了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加成,专门设立了医事服务费。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同步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将医事服务费纳入北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且不受医保报销起付线、封顶线限制。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15个月来,仅调整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一项就减少个人负担6.76亿元,进一步推动了医疗改革的实施,减轻了民众负担。此外,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阳光采购药品都按规定给予报销,保障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
同时,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还聚焦困难群体,特别是考虑到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对住院精神病患者的影响,为减轻他们的负担,调整精神病患者住院报销政策。从过去的按比例报销,调整为按定额报销,实行按床日付费,且职工和居民执行统一的定额标准。从精神病患者个人负担来看,医改这一年多来和改革之前比较,精神病住院患者的负担下降了54%,尤其是居民医保患者年均个人负担从1.8万元降低到4000元左右。
多项医保惠民政策减轻参保民众医药费负担
近年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不断出台医保惠民措施,通过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加大对特困群体帮扶力度等举措,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
——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提升,基层就医报销比例更高。目前,城镇职工门诊社区报销比例达90%,住院报销比例达85%以上,门诊报销限额、住院报销限额分别为2万元、30万元;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门诊、住院报销限额分别提高到3000元、20万元。同时,医保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对基层卫生机构和大医院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报销政策:城镇职工在社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90%,比大医院高20个百分点;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门诊实行基层首诊,门诊、住院社区起付标准远远低于大医院,且报销比例均比大医院高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大病可再报销
自2013年起,北京市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在享受当年基本医保待遇后,政策范围内个人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二次报销”。5万元以内的报销60%;超过5万元以上的报销70%,上不封顶。参保民众在申报时,无需跑腿,医保系统在自动核算后,直接将大病报销费用转至个人医保存折或银行卡。
2017年度,北京市大病医保制度惠及城乡居民22776人,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23651元,政策实施以来,惠及城乡居民95277万人,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约8亿元。
此外,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门诊特殊病病种从最初的3种增加到11种,每年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扩大医保报销药品品种至2986种。
近年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就医,方便民众在家门口看病,享受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与此同时,北京市按照“有重点、分阶段快速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有关政策,包括北京市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范围和医保报销政策等。目前北京市与全国所有省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医保信息系统均可联网直接结算,直接结算备案人员范围扩大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所有有住院业务的6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纳入直接结算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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