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贾磊 通讯员林香云
6月14日上午,记者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2018年以来,保亭县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实现再提高,从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160元,截至5月底,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人数9084人次,1-5月份共发放养老金746.67万元。
今年以来,保亭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对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要求,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
“记得我好多年前第一次领养老金是每月55元,领了几年后就是每月145元,今年又涨成了每月160元,我们夫妻两人就320元啦!” 该县什玲镇巡亲村村民黄金銮告诉记者。
今年68岁的黄金銮是什玲镇巡亲村委会的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得益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惠民政策,他和老伴每个月可领取到320元的养老金,晚年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据了解,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为确保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该县农保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海南保亭740余万养老保险金向9000余六旬老人足额发放”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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