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了解到,2018年全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集中统一核定工作将于3月20日正式开始。2018年度单位核定业务将采取预约办理模式,具体办理方式及流程也有所变化。
据了解,首府参保单位,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应于3月20日~6月30日之间办理核定业务,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上的参保单位应于7月1日~11月30日之间办理核定业务。请各参保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集中统一建账及核定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材料,按时进行核定。为了打造“办事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人社业务办理新模式,避免办事人员长时间排队,2018年度单位核定业务将采取预约办理模式,所有参保单位必须提前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的单位在指定预约时间内,补齐2017年度核定档案后,方可办理2018年度的核定业务。
2018年度缴费基数核定业务流程如下:
首先,参保单位拨打电话预约登记核定业务。3月1日~6月30日,10人以下参保单位可拨打电话0471-5181255、5181256进行电话预约登记;6月1日~11月30日,10人以上参保单位可拨打电话0471-5181255、5181256进行电话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将告知具体办理日期,参保单位在被告知的指定时间取号办理核定业务(预约取号时间为:8时30分~10时30分,14时30分~16时)。
其次,补齐2017年度参保单位核定档案。预约登记成功的参保单位,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将预先整理该单位2017年度的核定档案,并电话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参保单位在指定预约时间,持补充材料到档案整理窗口补齐档案,方可取号办理2018年度的核定业务。
第三,进行2018年度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完成档案整理的参保单位,在指定预约时间携带2018年度核定相关材料到单位核定窗口办理2018年度的核定业务。如参保单位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以上业务,需重新预约办理。
(文/正北方网融媒体记者 张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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