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信用烟台”建设,交通违法等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水母网3月4日讯 (YMG记者 李珑) 18类职业人群个人信用记录动态更新,个人信用是否有污点可上平台查询。近日,烟台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多举措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加快“信用烟台”建设步伐。
18类职业人群个人信用记录动态更新
我市将落实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的核查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
将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我市将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统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18类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基本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个人信息记录、归集、交换、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在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2018年年底前,制定完善个人信息采集、提供、使用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
我市将制定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按照计划,各有关部门年底前将掌握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我市将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及时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
优良信用个人在教育就业等方面享受便利
今年,我市将完善个人守信激励机制,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3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要实施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我市也将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恶意逃避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我市将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披露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并在“信用烟台”官网集中公示。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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