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向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成都公积金中心在下辖各服务大厅增设了自助服务一体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通过自助服务一体机进行查询和自助打印公积金相关证明。
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自助服务一体机上线后,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签约了网上业务大厅的缴存单位,可通过自助服务一体机以“单位客户号+网厅登录密码”的方式,进行查询和自助打佣证明》(单位缴存证明)、《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明细》。
据悉,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以通过“职工本人身份证”或“职工本人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联名卡查询密码”的方式在自助服务一体机上查询并自助打佣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表》(个人缴存证明)、《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成都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明细》。
据了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的相关证明电子签章经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认证,与红色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单位和职工可以登录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cdzfgjj.gov.cn),进入“电子证明验证”模块,输入相关证明上载明的验证码进行验证。
安装自助服务一体机,不仅缩短了职工在柜台排队等候的时间,同时也为公积金中心一线职员更好地为职工办理其他业务提供了空间。(记者 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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