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元旦前,政府工程各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开展自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化解处置,排查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政府投资项目10项,涉及农民工439人,拖欠工资201.33万元,经各牵头单位督促,各欠薪单位已先后于2017年12月29日前支付439人工资201.33万元,完成了元旦前清零的目标。
全面开展自查。各镇、各部门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本镇、本部门2017年已建、在建政府工程项目进行逐个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底数。重点排查政府工程使用农民工、支付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落实劳动用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和不全面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分类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监管责任,迅速督促拨付工程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
明确职责分工。对政府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按照“谁立项、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各镇、各部门单位负责,先行拨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2017年底予以清偿。对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项目仍拖欠工资的,各镇、各部门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立即督促施工企业采取各种方式筹措资金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项目主管部门将治理政府工程欠薪问题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和分账管理情况的监督,督促建设单位将应付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方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全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的职责任务,按照“管项目、管资金、管工程就要管农民工工资”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单位负总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用人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体责任,确保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优先解决。各职能部门加强联动配合,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不予开工许可,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审批。对欠薪问题未解决的施工单位实行联合诚信惩戒,保持高压态势,快查快办欠薪案件、从严打击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临泽县人社局 吕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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