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贫困人员健康权益,切实解决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员报销水平,减轻贫困人员的经济负担,永新县建立统一、规范和全面覆盖的“多重医保保障”体系。
一是提高贫困人员住院和门诊慢病保障水平。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提升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补偿比例和封顶线,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统一为10万元,执行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比例报销,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统一为90%,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二是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医疗保障线。
针对贫困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报销后再进入大病保险报销(不符合大病报销条件直接进入商业补充保险报销),接着进入商业补充保险报销,最后进入民政医疗救助,经四道医疗保障线报销后,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降低至10%以内。
三是提高 15 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和实8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对贫困人员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等 15 种重大疾病救治工作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其费用分别按80%和70%比例补偿;对贫困人员患白内障、唇腭裂等 8 种重大疾病的免费救治实施免费救治工作。
四是简化优化报账流程,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
县区域内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建立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补偿“一站式”服务机制,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贫困患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出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承担自付医疗费用,确保贫困患者报账只跑一次、一个地方就能办结医疗费用补偿事宜。
“多重医保保障”体系的推行,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让贫困人员“有病敢治、有病敢医、治后有依靠、治后有保障”。截止10月,永新县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了贫困人员住院11291人次,补偿资金2981.59万元;免除贫困人员一、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0437人次,金额达229.23万元;重大疾病免费救治人次8626人次,救治金额226.0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人次130人次,报销金额134.12万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3496人次,报销金额达433.42万元;民政医疗救助35.39万元。
(江西省永新县医保局 汪志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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