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遂川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紧密结合本县劳动监察维权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着力从源头抓起,兼顾企业健康发展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劳动监察工作科学发展,促进了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的“双维护”。
变“突击”为“常态”,促劳动监察基础工作扎实。为从源头监管,采用网格化、书面审查、分类监管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況,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管理问题。
变“被动”为“主动”,促劳动监察服务水平提升。认真倾听来访、投诉人员诉求,依法处置,积极化解矛盾。同时,进一步优化办案模式,实施举报投诉一次性告知制度、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和困难职工绿色通道制度,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调处,力争将劳资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变“事后”为“提前”,促劳动监察工作思路创新。在日常监察工作中,坚持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指导相结合,主动采纳服务对象意见,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变“事后监察”为“提前预防”。
变“机械”为“理性”,促劳动监察良好形象树立。坚持执法在指导之中、执法在帮扶之中、执法在宣传之中、执法在服务之中,既严格遵守劳动监察各项程序和要求,又维护好用人单位声誉和职工合法利益,不断提升劳动监察工作社会公信度。
变“结案”为“案结”,促劳动监察工作实效提高。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同时面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不同利益诉求,案件办理的实效不是体现在程序的履行上,而是落在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上。为此,劳动监察工作以完善结案审批程序,强化案件执行力度,坚持沟通协调与司法强制相结合,确保权益保障到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同时,积极开展案后回访工作,通过回访约谈,加强与涉案单位的沟通,释明法理,讲清情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变“强制”为“引导”,促劳动监察引导水平提高。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设置“黑名单”,并对外公布。以此引导企业依法建设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有效地提高用工单位守法积极性和自觉性。
(遂川县人社局 洪立文)“江西遂川“六变六促” 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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