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临泽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实行“七个公开”、“三个保证”,积极打造“阳光仲裁”。“七个公开”即:仲裁规则公开、仲裁程序公开、组庭情况公开、开庭时间公开、办案时间公开、监督方式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三个保证”即:在仲裁过程中,凡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的权利,保证其行使;凡对当事人的承诺,保证能做到;凡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至目前,已办理的24件劳动争议案件,均做到了公开、公正、合法。
(临泽县人社局 张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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