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积极落实城乡居民丧葬补助政策,按照“上报不漏一人,发放不错一分”的原则,对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老年人,一次性向其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助金1020元,截止目前,全县已累计发放丧葬补助金144.74万元,受益1419人,其中:今年1-4月份,发放丧葬补助金21.5万元,受益211人。
为规范业务经办流程,临泽县人社局积极发挥县、镇、村服务平台作用,依序上报、层层把关、三级联审,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督促银行及时通过社保卡发放,确保了社保资金安全运行。同时要求,丧葬补助金的申领须在老人死亡后两个月之内进行申报,办理注销的手续,超出时限未申报且冒领养老金的,不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对冒领的养老金要及时追回,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陈金惠 鲁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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