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两个医保年度赔付待遇总额1.8亿余元,共1.67万余位投保人受益,深圳市人社局昨日公布重疾补充险实施情况,其中以待遇一的赔付总额和受益人为主,占比分别为81.39%和96.37%;待遇一和待遇二人均赔付分别为0 .94万元和3.77万元。
深圳市人社局介绍,截至2016年10月31日,待遇一中,共有1.6万余名参保人受益,待遇一予以赔付总额1.5亿余元,受益人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总体报销比例从87.24%提高到94.37%,对单人赔付最高额达73.48万元;待遇二中,为916位受益人合计赔付3455.92万元,人均赔付3.77万元,个人赔付最高额达15万元(年度赔付封顶额度)的共3人。
什么叫待遇一、待遇二?深圳市人社局解释,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大、水平高,对年度住院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万元以上部分70%、不封顶的二次报销(以下简称待遇一),对治疗肺癌、乳腺癌、肠癌、白血病、强直性脊柱炎、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11个医保目录外高值药品费用70%、15万元/年度的报销(以下简称待遇二)。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介绍,近十年来本市基本医保和地补医保对参保人政策范围内大病医疗费用的整体报销比例均已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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