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今年是我国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推进城乡医保“并轨”的关键年。目前,全国17个省区市(含兵团)已经在省级层面作出规划和部署,其中一些地方已全面并轨。城乡医保并轨后,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是否提升?保障水平有何变化?重复参保问题能否破解?
17地已推进城乡医保并轨
记者梳理发现,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新疆建设兵团等9地,在国务院文件前就已推进并轨。今年上半年,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广西等8省区市先后出台文件、部署整合城乡医保,其地市级统筹地区的实施意见正在酝酿,将赶在年底前公布。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以上17个地方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都将新农合的管理职能从卫生部门转到人社部门,有关机构、人员、信息系统等医保经办资源也整合到人社系统。其余15个地方,尚未在省级层面作出规划和部署。记者采访发现,这些地方辖区内的部分城市已经推动并轨,但具体接管部门不一。
目前,全国17个省区市(含兵团)已经在省级层面作出规划和部署,其中一些地方已全面并轨。
定点就医医保用药范围扩大
根据地方人社部门提供的数据,城乡医保并轨后,各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的目录,都明显扩大。尤其是参保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并轨后的医保用药范围成倍增长。比如,山东、广东、宁夏城乡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统一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农民的可报销药品种类分别从1100种、1083种、918种扩大到2400种、2450种、2100种,医保用药的范围增加1倍多。
天津市人社局透露,城乡医保并轨后,农村居民医保药品的数量从原来的2000多种增加到7300多种,增加了2倍。此外,农村居民就医定点医院的数量也由原来的30家左右,扩大到目前的1400余家。
医保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
记者梳理发现,有关省区市城乡医保并轨、做大医保“蛋糕”,医保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
广东省人社厅介绍,2012年广东实现了全省医保城乡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水平此后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从54%提高到76%,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44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透露,城乡医保并轨前,当地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7%最高支付限额8.4万元,农村居民报销比例为53.59%、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并轨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6%,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一档7万元、二档12万元、三档16万元。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你知道吗?广东已经提高至76%”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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