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职工办理退休,农场想出了一个办法,按照‘退一补一’的方案缴纳。”甘海新表示,这个“退一补一”即一旦有职工到了退休办手续年龄,就由农场将其他职工缴纳的社保款项拿出来给予补缴,这从表面上看不公平,但从长远看,每个人等退休时都能补缴,所以还是公平的。现在职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是从这两年才出现的。因为从2011年7月1日起我国新社保法实施,政策空间不允许企业再采取“退一补一”的方式钻空子补缴养老保险了。
甘海新说,新社保法实施后,农场就开始着手补救。从2012年1月开始农场就已将当月全额代收职工的社保款交市社保局。但是,拖欠未交的65个月的社保款就没钱补缴了,因为之前农场“退一补一”时已经交付了绝大部分的社保款,只剩很少一部分。现在遇到的难题是,农场拖欠市社保局费款676万多元,还需要缴纳因拖欠产生的1354.9万元滞纳金和利息,总共需要补缴2031.3万元。若按549名职工算,每个人得补缴37000元。他们也正向社保部门协调能否免交或者缓交这些滞纳金和利息,先想办法上缴拖欠的676万元。
“其实拖欠未交社保款的不仅是职工,我们农场的干部也同样拖欠未交。”谭家裕拿着自己向农场交款的收据对记者说,现在农场经济情况不好,大家要理解场里难处。2012年7月17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厅与海南省政府国资委联合下发了琼人社发(2012)230号文——《关于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国有企业或者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时,应以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身份补缴,单位应缴部分可先由个人垫付,个人再要求单位补偿。这样一来农场的职工可以先补缴这期间37000元社保款,到时农场经济好转后再发放给职工。
“如果之前已缴费的职工再次补缴37000元,之前缴费的职工岂不是重复交了两次?这对他们不公平。”记者向谭家裕提出了疑问。他表示,现在农场经济困难没有钱补缴,只能由职工再次垫付了,这确实不公平但也没办法。至于农场什么时候经济好转以便再次将钱退给职工,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农场代收了职工的社保款不依法上缴,代收的那么多钱到哪里去了?既然农场经济困难,现任场长王世荣为何还有公款购买新越野车、集体旅游?这些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针对职工提出的这些问题,谭家裕满脸堆笑地说,上任场长的轿车旧了,现任场长换辆本田CRV轿车也是为了办公,另外购置的小车也都是为了场里工作。对于集体旅游的事情,他没有作出回复。记者尝试联系场长王世荣,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农场代收了职工社保款,因农场未按规定上缴社保局而导致一系列后果,这责任到底该由谁埋单呢?农场的两位领导没有给出答复。
社保部门
新社保法实施更严格正责令补缴
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王雷就此事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涉及农场职工的切身利益。他也接到职工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经调查,全市4个地方国营农场都是代收职工的社保款尚未全部缴纳,他们也均采取了“退一补一”的方式来堵职工的嘴。新的社保法实施后,这种方式无法实施时,这种农场没交代收社保款的情况就暴露了。
“这都是之前农场操作不规范引发的问题,我们和市人社局正在联合协调调查。”王雷说,目前已责令侨植农场等对自2006年8月至2011年12月连续65个月所代收的职工社保款进行统计上报,根据情况对已代收职工的社保款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妥善解决。其实农场称只有全部收齐职工的代收社保款才能交社保局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交多少职工的社保款是由单位申报的,社保局予以受理。不缴纳的职工承担不缴纳的责任,而不应该将已代收的款“挪用”给退休的职工,导致已缴纳的却查不到,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这种矛盾的产生。
“海南一农场2千万代收社保款遭挪用 职工无法办退休(2)”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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