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用工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制度,多举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年未发生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拖欠工资得到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中,共查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75户,责令支付3921名农民工拖欠工资3343.09万元。
源头入手规范用工,落实制度抓好维权。全面实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备案,实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用工备案制度,实现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加大“一牌一卡两金”制度的落实力度。在建设、交通、水利、矿山开采等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制度和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制度。定期深入施工企业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月结月清”制度,并要求施工企业按月报送工资支付凭证。健全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政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不支付工资行为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
畅通渠道快速查处,加大打击力度。人社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拖欠工资投诉举报来人来访,依法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对涉及人数较多的拖欠工资案件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全天候值班,确保投诉电话畅通,办公场所随时有人接待来访群众。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社会关注度。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和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日,人社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舆论工具,加大工资支付相关法律的宣传。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关注度。
健全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在县劳动力市场服务大厅设立了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各镇也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站,为农民工讨要工资,表达合理诉求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定期掌握了解农民工务工动态,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就近服务平台。
(撰稿:临泽县人社局 吕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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