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
中新网10月1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方案》明确,调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户政策。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方案》强调,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方案》明确,调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户政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
“国办:大城市落户条件对参加社保年限要求不超5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713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