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重庆市綦江区人社局获悉,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中央补助300元,地方承担120元。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和区县按既定比例予以分担,其中市级补助90元、区县补助30元。
据悉,从2015年开始,在城乡居民医疗市级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审核工作中,财政部门将增加对城乡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情况的审核,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以2010年为例,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缴费标准为:一档20元,二档120元,政府补助金额为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地方财政补助60元。2010—2016的六年间,个人缴费标准一档缴费增加了90元,增长了450%,二档缴费增加了160元,增长了133.3%。与之对应的是,政府补助金额从2010年的12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每人每年净增加了300元,增长了250%。
“正是有了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实现动态平衡,略有结余。这保障了群众参保后病有所医,降低了因病就医致贫返贫的几率。”该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撰稿人: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 朱光伟)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再调标 受益参保人——每人每年补助提高到420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675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