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行政事务机构,负责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与旗下6家分公司一样
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
该物业公司起初的经营范围仅为自有物业管理,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但从1999年开始,经营范围陆续经过四次较大的变动,增加了社会保险业务咨询、物业管理、网络技术开发等业务。在2010年10月,该物业公司甚至将业务扩展到“劳务派遣”。
另据查询得知,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有6家“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分别包括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海天大厦综合停车场、八卦岭商务中心等,这6家分公司现有的法人代表均是陈晓杰,与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隶属”关系。就海宸美容美发廊而言,其成立于1996年9月,法人代表起初为龚某,2002年变更为陈某练,2008年变更为陈晓杰。海宸宾馆同样也几度易手,在2008年归属陈晓杰。
国家有文件规定
党政机关不允许开展民营活动
数年前,社保基金大案频发,记者查询到,为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劳动部于1993年7月6日下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来表示,国家有文件规定,党政机关不允许开展私营民营活动,要求政企分开。“除非涉及民生问题,但涉及这方面问题也应由国资委处理,物业管理本身属于民营领域,作为党政机关(开办)不合理。”他说,如果有这种情况,那么就是违规,相关部门要纠正,“将股份从企业脱离开来。”
记者了解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宾馆发廊钱来自哪?
据称这问题“属政府政策层面”
17日下午,记者来到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公司,将相关问题抛给该公司相关负责人。
18日下午6时许,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公司回函表示:原深圳市海天出版社、原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编注:回复原文如此)于1994年融资兴建海天综合大厦,根据两家业主协议,由深圳市社保局负责组建大厦管理处,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此于1995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深圳市社保局(编注:回复原文如此)、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海天综合大厦停车场、商务中心等系深圳市社保物业公司分支机构。并称,“公司成立以来,依法纳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每年度财务报告均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目前公开的资料显示,包括海宸发廊在内的6家分公司与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公司虽然是隶属关系,但是所有相关公司的法人代表均是陈晓杰。
——6家分公司的出资方是否为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公司或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出资的钱是来自陈晓杰个人还是深圳市社保基金?
对于这些最关键的疑点,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公司称这些问题“属于政府政策层面”,并未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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