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记者昨天了解到,上一年度的职工医保综合减负补助资金,于7月10日起将陆续划入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个别目前还没申领社保卡但原先有工商银行关联过的账户将划入关联账户。
记者了解到,综合减负政策主要面向一些上年度治疗费用比较高的参保人员,避免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相关政策,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2015医保年度内(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个人承担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即可享受医疗费综合减负政策。其中,3000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补助80%,2万元以上部分补助90%。
参保人员如果想知道自己是否属于减负对象,可以通过3种途径查询。
7月5日起,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还可以拨打电话12333,输入身份证号自助查询或人工查询;也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据记者了解,今年5月1日起,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办法调整为大病保险办法,实行“一站式”即时补偿。在2016年度(2016年5月1日)起,住院医疗费、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享受补助的,在医疗费结算时同时享受补助,不用再等到第二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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