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长沙签订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
在贵阳买房可用长沙公积金贷款
本报讯 (李谦) 4月21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长沙、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建立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
此次合作打破了两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实现了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一是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职工在缴存地缴存、贷款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职工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并将异地转入的公积金视同本地缴存资金同等计算贷款额度。三是职工异地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缴存地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此举是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异地贷款政策的重大突破,对于进一步发挥“爽爽贵阳”的地域优势,吸引长沙缴存职工来筑购房,从而带来新的房地产支付能力,助推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加快去库存化具有重要意义。
“贵阳长沙签订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282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