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3日电 (记者贺勇)“院前危急重症抢救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报销范围。”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近日出台《关于印发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该通知将从5月1日起开始执行。叫救护车的费用也开始执行“标准价”,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院前危急重症抢救是指在进入医院以前,医务人员对于危急重症患者提供现场诊察、防护、救治及途中监护的医疗技术劳务性服务。过去,“随车出诊费”由个人自费承担,新政实施后“随车出诊费”项目规范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项目,价格水平保持每次40元不变,并由个人自费改为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该通知还对现行救护车使用相关价格政策进行了规范,救护车计价里程按照实际载客里程计算。计价里程就是指接到患者起,到目的地的实际行驶公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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