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略阳县自2012年1月1日启动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以来,共有205个单位5051人参保,四年来,累计征缴工伤保险费400余万元,核销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6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3月下旬,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转发省厅通知,要求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都应自2016年1月1日起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工伤,其待遇按原规定渠道支付。届时该县117个单位1700余人将参加工伤保险,至此,略阳县实现事业、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伤保险全覆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保体系,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陕西省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任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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