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盖房过程中,不小心踩到在工地摆放的一根钢管,不料钢管另一端扬起后砸中其左眼,王某的左眼即被钢管砸伤。近日阎良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决雇主刘某、发包方李某、分包方赵某连带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而王某则为自己30%的损失买单。
2014年8月,李某欲在其庄基地上建房一座,遂将建房一事承包给了赵某,赵某又将该房屋中的支模板工程分包给了刘某,王某经人介绍在刘某处从事支模板工作,在干活过程不慎踩到该工地摆放的钢管,钢管另一端扬起后砸中左眼,致左眼受伤。王某被送往西安市第四医院住院治疗两次,经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伤、左眼球脱位、左眼壁骨骨折等,花费医疗费近2万元。后王某又在西安尚德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安装义眼花费7500元。治疗后经鉴定,王某左眼损伤属五级伤残。此事故给王某造成的损失共计15万余元。
阎良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雇佣活动中不慎受伤,刘某作为雇主未尽到安全管理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王某作为成年人,自己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其本身亦存在一定过错,应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而李某在将建筑工程对外发包时,赵某在将支模板工程分包时均应当尽到对接受承包、分包方资质审查的义务,因接受承包、分包的赵某、刘某均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故各被告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结合本案情况,法院遂做各被告连带赔偿王某70%共计10万余元的判决结果。
“打工不慎致眼伤 各方责任均难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860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