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将拒缴住房维修基金纳入公民诚信体系引争议——
市民吐槽管理部门宽收严支问题多,专家建议应让渡更多灵活性给业主
中工网讯(记者高柱 李娜)考虑到仍存在大量零缴存或未缴齐住房维修金的情况,日前四川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方面称,拟对拒不缴纳住房维修金的行为纳入公民诚信体系,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令人意外的是,消息公布后却引发当地业主争议,他们认为管理部门不能只关心怎么确保把钱收上来,更应关注这笔钱的使用问题。部分受访业主反问:“凭啥交时一分不能少,用时花一个子儿都那么难?”
“我们楼道里的电子门坏了大半年,申请几次维修都没结果,交上去的维修基金看得见用不上!”成都市世纪朝阳小区业主王先生抱怨,该小区业委会近年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千万元住宅维修资金用于国债购买和定期存储,3年便实现了住房维修金近300万元增值。不仅如此,该小区还按照成都相关规定建立了程序更为简化的总额110万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有如此好的资金保障,楼道里的电子门坏了为何无人管?
记者了解到,按照现有规定,住宅维修需由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整修建议,占住宅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或者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讨论同意,再由物业公司提出整修方案,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审核通过之后,管理专项维修基金的指定银行才能将资金划拨给施工单位。
“本来是大家共有的维修金,用时却要经如此长的审批链条,服务和监督机构成了‘掌柜’。”对于旨在简化审批流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王先生说:“用这个钱也难,业主间的意见不好统一,有的不愿承担维修义务,最后备用金也成了摆设。”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四川相关管理部门拟推此举事出有因。2004年成都才出台相关缴纳规定,之前很多业主没有缴纳该费用。以1999年交房的青羊区长城园小区为例,该小区9栋一部电梯出故障后,业主一直希望启用住房维修金对已经超过服役期的电梯进行大修,由于国家和地方法规均未对拒不缴纳住房维修金行为进行约束,始终无法收齐的住房维修金导致电梯维修迟迟无法启动。据介绍,四川省各市州都存在类似情况。
“当业主真正成为住房维修金的受益者,基金缴纳便会成为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否则政府的任何强制性措施都有可能适得其反。”有受访学者表示,住宅大修基金使用说到底是一个公共决策问题,而眼下公共决策失灵,住房维修金专款难专用,一方面缘于公共决策本身具有复杂性,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决策体制存在弊端。“政府应让渡更多灵活性给民间,因为公共管理与私人自治之间必然存在一个中间地带,其中的平衡与博弈,是基层自治不可逾越的学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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