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未付工伤待遇派遣公司即注销 用工单位连带担责

 字体时间:2015-12-31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2011年2月,蔡先生入职某劳务派遣公司,当天被派遣到某家具公司任操作工。2013年8月21日,蔡先生在工作中受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2014年10月,由于劳务派遣公司被劳动行政部门处罚,该公司作出决定,成立清算组,组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2015年3月,该公司办理了注销手续。后蔡先生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并要求家具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先生在工作中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陈某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唯一股东及清算组组长,因公司注销前并未支付蔡先生相关款项,故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基于该工伤产生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家具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屈斌 赵军)

“未付工伤待遇派遣公司即注销 用工单位连带担责”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740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