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黄丽娜报道:截至2014年底,广东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总人数达2.5亿人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8217亿元。这笔全广东人的“保命钱”应该如何加强监管,保值增值?30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加强社会监督 设立监督员制度
修订草案主要针对目前社保基金存在的几个问题“对症下药”,包括用人单位虚报漏缴社保费等行为时有发生,骗保、冒领案件多发;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界定不明确,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大;社会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
修订草案首先就明确了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明确了人大对社会保险基金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要求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会报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同时,细化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职责。
为了加强社会监督,修订条例增加了社会监督机制,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建立社会保险专家库、社会监督员制度,对涉嫌违反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各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成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委员会应当定期听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等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汇报;可以根据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发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中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改正和处理建议。
建立社保基金预警机制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应当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为了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修订草案要求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警机制。社会保险基金存在重大风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吿,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修订草案同时非常强调公开性,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门户网站、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公开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各项待遇计发基数和标准、待遇调整情况、相关账户记账利率、各项社会保险服务的办事指南、签订服务协议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基本信息等。这些信息应当长期保留,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用人单位也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开本单位全年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姓名、社会保险险种及费率、缴费时段情况,并接受工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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