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里的设备突然起火,员工奋不顾身抢险,却不幸被重度烧伤。事发至今,伤者莫先生仍在继续治疗。莫先生在该厂已经工作了15年,工厂老板在为他交了部分医疗费后却避而不见,赔偿也迟迟没有下文。
2015年4月2日上午,莫先生与往日一样前往中山市小榄镇宏毅塑料色母厂上班。上班前,当班领导说活儿比较多,希望大家能赶一赶。塑料的制作需要一个烧熔、塑形的过程,莫先生的岗位就在熔锅旁边。为了赶工,熔锅内的温度要比往常的高一些。上午10点,由于温度过高,熔锅内的塑料开始燃烧起来。为了防止火势蔓延,莫先生与另一名朱姓主管利用工具架起上百斤的熔锅就往外搬。搬运中,由于晃动,锅内的高温塑料洒落在莫先生手上,被烫到的莫先生没有抓稳工具架,一整锅高温的塑料瞬间倾倒在莫先生身上。
事故发生后,工友将莫先生送入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救治。两天后,莫先生被转入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经诊断,莫先生全身火焰烧伤达95%II°-III°,全身重度烧伤并伴有吸入性损伤及低血容量性休克等。10月22日,莫先生被转入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至今。
半年多的治疗,给原本就不富裕的莫先生一家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莫先生的爱人黄女士告诉记者,现在为莫先生治伤已经花去163万元的医疗费,自己东拼西凑借了近60万元,企业老板给了63万元,而后续的康复治疗还需要花费至少20万元。但老板在给了63万元后,莫先生的家属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
黄女士还告诉记者,莫先生在厂里工作了15年,从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更不要说社保了;而且自今年春节后,莫先生也还未领到过一分钱的工资。事发后,老板曾找到家属商议私了,老板愿意拿出140万元“两清”,但黄女士并未接受这个私了协议。
为了早日拿到赔偿金,莫先生家人在拿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赔偿莫先生4月4日至6月15日的医疗费43万元。6月17日,劳动仲裁委支持了莫先生的诉求。今年10月15日,莫先生申请的第二次劳动仲裁也出了结果,劳动仲裁委支持了莫先生要求企业赔偿6月16日至9月8日期间医疗费共49万余元的诉求。
两次仲裁都赢了,企业应当赔偿莫先生共计92万元,但莫先生至今仍未拿到一分钱。尽管黄女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近半年过去了,赔偿金仍旧没有着落。记者随后多次向该企业负责人欧阳先生致电,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广东可园律师事务所律师揭绪勇表示,本案中,莫先生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但是,由于其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此莫先生的工伤待遇应由其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由于该企业的资产已经被法院依法查封,该企业实际上已经不能支付莫先生的工伤待遇了。莫先生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南方工报》记者 周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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