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逐步缩小城乡社保标准差距
成都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后,崇州市明确了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把握扶贫开发的主攻方向,把农村贫困群众和城区贫困群众共同纳入扶贫范围,实现扶贫开发农村与城市“两轮”并重;针对一些特殊人群,要通过政策兜底的方式进行帮扶。
具体而言,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尽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相对贫困村贫困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人人有社保,并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施“阳光救助”、“自强助学金”及“阳光家园”计划,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补助金,核定其年收入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成都市定贫困线标准;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针对农民因病返贫问题,采取财政筹集一点、社团募集一点、社会捐献一点的方法,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着力抓好医疗保障服务,制定和落实相关倾斜政策,解决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问题,逐步消除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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