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伤后遭否认劳动关系 申请仲裁公司故意缺席
单位不参与仲裁 职工照样定工伤
作为拥有特级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周红兵所在的公司理应知晓这样的法律规定,即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或者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可是,在他受伤后,该公司采取不为其认定工伤、不承认劳动关系、不参加仲裁庭审、不理睬工伤部门受理通知等措施一味推拖,导致他一年多拿不到工伤赔偿。
“公司现在开始找我谈了,想给我一笔钱了事。”周红兵8月12日告诉记者:“这是公司收到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并确认我的工伤认定结论有效的情况下做出的。”
高空摔落骨折多处
公司否认是其员工
今年43岁的周红兵是四川人,家住山区的他长年在外做建筑业务,泥瓦漆工都能干。2013年6月,经老乡介绍,他来到彭园承包的油漆工地上做漆工。
到工地后,他才知道彭园是从姓朱的老板那里承包的工程,朱老板采用同样的方式把另外两座楼的油漆工程转包给了另外3个包工头。
“我们工人就是干活儿,谁给钱给谁干,不管老板之间有什么关系。”周红兵说:“我知道朱老板也是包工头,只不过他包的工程比彭园的大一点。至于分给他们油漆工程的公司叫什么名字、老板是谁,跟我们没有关系。”
也许该他倒霉,在他上班第三天的时候,一个同事从楼上往下扔东西,正好砸在他站立的脚手架上。架上的木板一晃荡,他连人带板从3楼坠下。经医院检查,周红兵小腿、肋骨、右胳膊多处骨折。连住院、带吃喝花了6万多元。
等到出院时,包工头彭园一结账就不再管他了。他认为自己是工伤,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二次手术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偿等待遇,但彭园和朱老板都说:这是没有的事儿,净胡扯!你干3天活儿,我们赔几万元,亏大发了!
他找到公司,公司压根儿不承认他是公司的人,并明确告诉他:谁找你干活儿就找谁说理要钱,不应该找公司,公司跟他说不着话。
申请仲裁公司不理
认定工伤进展顺利
起初,周红兵也觉得公司说得挺有道理。后来,他了解到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于是,他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他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向他支付工伤应当享受的医疗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偿等合计32万元。
他提交的证据是公司盖章的工地出入证、印有公司标志的工作服等。仲裁机构受理后向公司发出了受理决定书、举证通知书,在开庭前还发出了出庭通知书。但在开庭之日,公司既不出庭应诉,也不递交答辩意见。
仲裁委审理后认定朱老板、彭园作为该公司油漆工程分包人缺乏用工主体资格,公司将油漆工作交由周红兵,周红兵即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故裁决支持周红兵关于确立劳动关系的请求。
持此裁决书,周红兵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立案受理后向该公司发出《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但公司仍然置之不理,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也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该局经调查确认周红兵所受伤害,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于2014年3月19日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周红兵受伤为工伤。
“摔伤后遭否认劳动关系 单位不参与仲裁职工照样定工伤”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1385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