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召开全市社会保险会议,山东济宁社会保险事业局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个方面,推出一系列惠民举措。
4月1日起市直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缴费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4月1日起,将在市直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同时,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参保单位选择性缴费和断保现象突出,社会保险“一票征缴”未落实到位;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还没有启动,工伤保险还没有覆盖到所有单位和人群,真正实现覆盖全民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同时,山东省济宁市将继续扩面征缴,把新增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作为扩面重点,落实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法,做到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同步增长。力争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7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0.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44.9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243.4万人,工伤保险87.15万人,失业保险69万人,生育保险65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到120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年底力争门诊统筹覆盖面达到60%以上
2013年,山东省济宁市将深入社区,继续扩大门诊统筹覆盖面,研究出台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和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办法,力争2013年底,各县市区门诊统筹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同时,加大推进医疗费用结算,全市所有综合定点医疗机构都要实行复合式结算办法。另外,作为大病保险的六个试点市之一,山东省济宁市将于9月底前全市启动实施大病保险。
对于市民比较关心的就医问题,记者还了解到,2013年济宁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管,推进定点医院机构分级管理,完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建立医保执业医师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退出机制。上半年实现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在市直和市定点的县市区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一卡通”。
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
山东济宁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以高危行业、非公有制企业、非参公事业单位为重点,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年内所有非参公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继续落实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年内所有县市区完成费率调整。
同时,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落实职工生育保险,在定点医院实行即时联网结算和实时监控,上半年市直和十二县市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全面落实生育医疗费个人零负担。并且10月底前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
另据了解,自2013年1月1日始执行的全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各县市区确保3月底前按照新的标准,即每人每月65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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