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提取额大幅提升,公积金结余资金减少9.56亿
本报讯(记者张临山)省住建厅统计显示,从4月20日至6月10日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数据看,我省最近出台的一系列公积金政策效果开始显现,提取、贷款业务提速,主要业务指标向好。日均个贷发放额和提取额增长明显,全省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由每日缓慢增长转变为日均减少的趋势。
以6月1日至10日的数据观察,我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额和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分别较前10日增加36.2%和60.3%,全省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减少9.56亿元。
去年12月,我省出台了《山西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自今年3月20日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省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具有创新亮点,适应山西特点,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限。
《指导意见》提高了实际可贷款额度。严格执行现行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20%的首付比例规定。借款人还款能力,按包含其父母、子女的月工资总收入的60%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到1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不受借款人月缴存额、缴存余额、身份以及配偶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助学贷款和已还清的信用卡逾期,不作为贷款征信的参考依据。
《指导意见》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限。取消贷款保险、公证、强制性机构担保和房屋抵押贷款评估环节(包括购买新房、二手房和装修贷款)。不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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